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發布2020年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申請指南的通知
各制造業創新中心:
為深入落實創新發展驅動戰略,加快完善我市制造業創新體系,根據《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我局決定開展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項目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參見申請指南(見附件)。
我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項目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按指南要求進行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我局舉報。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申請指南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6日
2020年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申請指南
一、支持領域
支持市政府審定的制造業創新中心,經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批準組建、在深圳建設的廣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和在深圳建設的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及其分支機構,開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前沿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國家/省級配套等項目。
(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面向制造業創新中心所屬領域,搭建試驗驗證、檢驗檢測、知識產權協同運用、人才培訓、信息服務等平臺,提供制造業創新公共服務。
(二)前沿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面向制造業創新中心所屬領域開展前沿技術研發,突破產業鏈關鍵技術屏障;開展共性關鍵技術和跨行業融合性技術研發,突破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瓶頸。
(三)國家/省級資金配套支持。配套支持國家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且已獲得國家、省級資金支持的項目。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十大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實施方案》(深府〔2017〕47 號)。
(二)《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深經貿信息規〔2018〕16號)。
三、支持數量、額度和資助方式
(一)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受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二)資助方式:事前資助。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前沿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類項目的財政支持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原則上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四、申報條件
(一)企業法人形式制造業創新中心的項目申報主體為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形式制造業創新中心的項目申報主體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及其舉辦者。
(二)申報主體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三)申報主體無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四)申報項目實施地位于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區),符合國家和我市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關規定完成項目所需的用地、環評、規劃等備案或核準,取得有關批準文件。
(五)申報主體具備實施申報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保障條件。
(六)同一申報主體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主體責任。
(七)申報主體此前如已承擔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項目,項目應按合同約定正常推進。
(八)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申請材料
(一)通過申報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三)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復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六)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告或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
(七)近期(三個月以內)銀行出具的自有資金存款證明文件原件;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文件或已簽訂的貸款協議或合同復印件(若有貸款);
(八)必要的生產、經營許可及認證文件;項目用地(海域)規劃許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權屬證明,場地、用海租賃的請提供租賃合同(項目所需場地未實際交付承租的,請提供項目單位與場地提供方等單位達成的場地租賃意向性協議等有關文件);如涉及環保事項的,應提供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均復印件)
(九)證明具備實施申請項目所需的人員、設施等主要條件保障的資料復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六、申請表格
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申報事項名稱“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在線填報。網址:http://wb.gxj.sz.gov.cn/indprom/sfm/#/apply?itemCode=4403000000005907069931000303717001。
七、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8日18時(注: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0年6月18日至6月30日(工作時間);(注:為做好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 或關注“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或【預約取號】—【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疫情期間,請按照預約時段,錯峰提交材料)
(三)咨詢電話:
1.業務咨詢電話:88101348;
2.網絡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755-8810067、0755-88121903。
(四)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
八、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九、辦理流程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指南――申報單位網上申報――申報單位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請材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開展專家評審、現場考察,審核擬定資助金額――社會公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達項目資金資助計劃――簽訂合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撥付資助經費。
十、辦理時限
集中申報,集中辦理,180個工作日。
十一、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資金下達文件。
有效期限:申請人應當在收到下達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十二、證件的法律效力
申請人憑批準文件獲得專項資金資助。
十三、收費
無。
十四、年審或年檢
無年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