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福田區防控疫情同舟共濟“福企”新十條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直屬各單位,市駐區各單位:
《深圳市福田區防控疫情同舟共濟“福企”新十條政策》已經區政府七屆七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福田區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深圳市福田區防控疫情同舟共濟“福企”新十條政策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關工作要求,支持轄區企業有序復產達產,激發市場活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特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第一條 降租激勵支持
商業樓宇及專業市場租金減免支持。鼓勵商務樓宇、專業市場業主或者經營管理主體對符合條件的承租企業主動減免租金,按2020年2至3月減免租金總額的3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200萬元。(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創新創業孵化載體租金減免支持。創新創業孵化載體主動對承租對象減免租金的,按2020年2至3月減免租金總額的3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2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人力資源局)
商業綜合體租金減免支持。商業綜合體業主或者經營管理主體主動減免租金且克服困難實現正常運營的,按照減租規模予以支持,最高支持金額由“福企”十一條(福府〔2020〕7號)政策的2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二條 穩企復產支持
餐飲業穩企支持。對納入福田區商業統計的餐飲企業,按上年度營業額分檔次予以直接支持,最高20萬元。對轄區大型購物中心內餐飲商戶,按照門店經營面積予以直接支持,最高支持5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文化旅游業穩企支持。對主動配合疫情防控,保持企業運作,并在條件具備時實現復產的旅行社、電影院、演藝娛樂場所、賓館酒店,按照其上年度營業收入(營業額)及繳納社保人數分檔給予支持,最高支持20萬元。(責任單位: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第三條 安心餐飲支持
對納入福田區商業統計的餐飲企業及福田區大型購物中心內的餐飲商戶,在疫情期間對門店防疫設施進行改造,提供公筷公勺并宣傳文明健康用餐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5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1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四條 市場開拓支持
保單融資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并利用保單進行融資拓展業務的,按照其貸款利息的3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1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經營拓展支持。鼓勵文化、體育、旅游、餐飲行業“四上”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對主動拓展業務,包括在區內外開設門店或新增在福田合并會計報表門店的,按照規模給予每個門店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每家企業累計最高支持100萬元。(責任單位: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五條 人力資源支持
新招員工支持。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對轄區“四上”企業自行招收新員工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用人單位新招員工補貼,按照每人400元予以支持,最高支持50萬元。(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局)
返崗穩崗支持。對轄區“四上”企業積極組織員工返崗且2020年3月31日前實際在崗率達95%以上的,給予最高5萬元的支持。(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局、市社保局福田分局)
“點對點”接送支持。2020年2月1日到3月31日期間,對轄區“四上”企業以包車“點對點”接送方式組織員工返深,包車30人以上的,按最高12000元/車次予以支持。用工地在福田的建筑類企業參照此標準執行。(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局)
共享員工服務支持。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達成員工共享三方協議,共享人數在10人以上且共享時間超過1個月的,按照每名共享員工400元給予實際用工企業一次性支持,最高支持10萬元。(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局)
健康檢查支持。為企業推薦符合技術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對企業返崗員工開展核酸檢測等體檢費用,按照每人100元予以支持,最高支持5萬元。(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局)
第六條 防控物資支持
防控物資生產支持。2020年1月23日至3月31日期間,轄區企業新租廠房生產符合有關標準要求的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給予6個月全額租金支持,最高支持200萬元;對裝修或改造生產廠房的,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200萬元;對購買應急物資生產設備的,按購置費用的3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2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防護用品支持。對轄區“四上企業”企業采購口罩、測溫槍、消毒劑等防護物資加快推進復工復產的,按照企業2020年3月社保參保人數核算,予以最高3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區企服中心)
防護設備購置支持。疫情防控期間安裝符合條件的自動紅外篩檢儀的業主或物業管理單位,按設備實際價格和安裝服務費的30%予以支持,每臺次最高支持2萬元。(責任單位:區住房建設局、各產業部門)
第七條 防疫科技成果應用支持
轄區企業研發疫情防控藥物、診斷試劑、疫苗、醫療設備、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包括無人機、智能測溫、智能疫情防控系統等)、遠程辦公、線上培訓、在線醫療等應用產品,并投入市場運用的,按照2020年1月至3月產品研發投入總額的5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3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
第八條 法律顧問服務支持
支持轄區律師事務所為轄區中小民營企業應對疫情防控法律糾紛和風險、加強合規和風控管理提供專業服務。依據律師事務所與企業簽訂的常年法律顧問協議,按合同價格最高30%予以支持,單個企業最高支持6萬元。(責任單位:區司法局)
第九條 增信征信服務支持
創業投資企業融資擔保。福田區引導基金對信用記錄良好的創業投資企業,采取提供融資擔保方式,支持其通過債權融資增強投資能力。引導被擔保的創業投資企業對轄區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進行投資。(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銀擔合作融資綠色通道。福田引導基金與銀行合作,通過對企業進行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信用證擔保及其他融資擔保業務,對福田區貢獻較大的企業開辟融資綠色通道。(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征信服務支持。搭建轄區企業、征信、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多方參與的融資平臺,支持征信機構推出多元化征信產品,降低企業貸款難度,降低銀行貸前審核成本。(責任單位:區金融局)
第十條 服務配套支持
建立國家、省、市、區相關惠企政策線上“一站式”查詢平臺及線下綠色服務通道,有效銜接各級政策,幫助企業第一時間便利獲取有關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區企服中心、各產業部門)
本政策由福田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福田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承擔。
本政策申請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適用期限為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
相關政策文件/解讀:
音視頻圖解《深圳市福田區防控疫情同舟共濟“福企”新十條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