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管理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關鍵詞: 深圳市政府采購 代理機構 監督管理 誠信機制 營商環境
《深圳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由深圳市財政局印發,自2024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制定《實施辦法》?
一是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行業發展呈新態勢,有利于加強代理機構全方位、全周期、全鏈條監管,引導采購人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規范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二是政府采購改革不斷推進,制定《實施辦法》有利于落實政府采購改革要求,優化營商環境。三是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制定新的《實施辦法》有利于壓實代理機構評審現場管理責任,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曝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構建良好的政府采購交易秩序。
二、《實施辦法》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實施辦法》共六章三十八條。
第一章總則,包括第一條至第五條。主要闡明了政策依據、代理機構定義、適用范圍、主管部門監管職權、代理機構職責等內容。
第二章從業管理,包括第六至第十九條。主要對從業條件、省級分網名錄登記、從業信息管理、自主委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嚴禁亂收費、內控管理、人員管理、檔案管理等進行規定。
第三章監督檢查,包括第二十至第二十六條。明確了檢查組織實施、檢查內容、檢查結果確認、定向檢查、處理處罰結果及公開方式等內容。
第四章監督評價,包括第二十七至第二十九條。規定了監督評價機制、監督評價的結果反饋以及監督評價的結果運用方式。
第五章誠信管理,包括第三十至第三十五條,明確了誠信管理的定義、嚴重違法信息和一般違法信息的分類、違法信息的公示、查詢和運用、禁采處理等內容。
第六章附則,包括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主要規定配套措施、失職追責以及有效期。
三、《實施辦法》的主要亮點有哪些?
《實施辦法》的亮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監督管理力度進一步加強。《實施辦法》第五條列明代理機構七項重要職責,其中第(三)項“依法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加強評審現場管理,維護評審秩序”進一步明確了代理機構加強評審現場管理的職責。《實施辦法》第十條明確要求依法變更從業信息,對不及時變更從業信息且經提醒仍不改正的,市財政部門授權集中采購機構暫停該代理機構在政府采購系統的操作權限,進一步強化了代理機構填報從業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要求。《實施辦法》第十四條明確代理機構不得收取七類費用,加大力度整治行業違規亂收費行為。
二是推行代理機構監督評價機制。構建評價指標體系,對已在深圳市從業的代理機構開展監督評價,實行綜合監管。監督評價依托政府采購監管平臺,采取在線填報、在線監測、書面檢查、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根據評價結果對代理機構實行差異化監管,并將評價結果推送給采購人作為采購人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的參考。
三是建立誠信管理機制。曝光代理機構違法行為,市、區財政部門在履行代理機構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依職權對代理機構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將違法信息記入代理機構誠信檔案,依法對相關違法信息進行公示和運用。采購人委托代理機構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前,應當通過“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誠信檔案專欄”查詢代理機構違法信息,查詢結果作為采購人自主選擇代理機構的參考。代理機構存在嚴重違法信息且在公示期內的,采購人不得委托該代理機構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四、代理機構在深從業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代理機構在深從業須具備財政部《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的條件,同時根據深圳電子化招投標工作需要,已通過注冊地省級財政部門名錄登記審核,有意在深圳市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代理機構,須承諾所填報信息與省級分網名錄登記信息一致,通過“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辦事指南-代理機構-代理機構從業信息在線登記系統”填報相關從業信息。
五、采購人可否通過搖號、抽簽、遴選等方式選擇本單位代理機構?
可以。采購人應當切實履行政府采購主體責任,參考已公示的代理機構從業信息,根據項目特點、代理機構專業領域、評審場地和專職人員配備、監督評價結果、誠信檔案等情況,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并加強動態管理。采購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搖號、抽簽、遴選等方式干預采購人自行選擇代理機構。
六、代理機構組織實施政府采購項目的代理費用應當由誰支付?
代理費用可以由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也可由采購人支付。代理費用超過政府集中采購限額標準的,原則上由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示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隨中標、成交結果一并公開本項目收費情況,包括具體收費標準及收費金額等。
七、市、區財政部門如何開展代理機構監督檢查?
為避免重復檢查,優化營商環境,市財政部門統籌負責當年度深圳市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并牽頭擬定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實施方案,具體可以由市、區財政部門分別開展檢查,也可以市、區聯合統一檢查。除此以外,市、區財政部門可以結合日常工作中發現或收到的問題線索,依法對代理機構開展定向檢查。
八、代理機構存在嚴重違法信息和一般違法信息的后果是什么?
代理機構存在嚴重違法信息和一般違法信息的,相關情況納入代理機構監督評價體系,監督評價結果作為采購人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的參考。代理機構存在嚴重違法信息且在公示期內的,采購人不得委托該代理機構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