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企業服務局關于開展深圳市企業家培育工程“星耀鵬城”培訓計劃(第三期)項目遴選的通知
關鍵詞: 企業家培育工程 深圳市 培訓計劃 承辦單位 申報要求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大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工作力度,推動中小企業在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新質生產力中發揮更大作用,進一步提升企業家經營管理水平和創新發展能力,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家培育工程“星耀鵬城”計劃實施方案》等工作安排,我局現開展深圳市企業家培育工程“星耀鵬城”培訓計劃(第三期)項目(以下簡稱“星耀鵬城”培訓計劃第三期項目)遴選工作,遴選承辦單位,征集培訓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承辦單位遴選原則
(一)承辦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可視同法人單位,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實際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承辦機構須滿足以下情形之一:
1.“985”、“211”、“雙一流”等重點院校,或其在深圳開設的分校或者分院;
2.與市政府聯合辦學的高校或者教育培訓事業單位;
3.由市委市政府同意設立的教育培訓事業單位;
4.經市民政部門同意設立且擁有學位授予權的民辦非營利性企業培訓機構。
(三)企業家及高級管理人員培訓課程項目研發團隊專職人員不少于15人,課程研發帶頭人或核心成員學歷不低于碩士研究生。企業家及高級管理人員培訓項目師資(含校本部師資)中,獲得教授及以上或高級職稱及以上的教師不少于10人。申報的課程項目授課師資在行業內具有較高影響力和知名度,其中具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不少于3名(短期專項培訓項目、海外研修班項目可放寬至1名)。
(四)具有符合國家建設和安全標準的固定培訓場地和設施設備等。
(五)上年度培訓不少于600人次,其中培訓企業家及中高層管理人才不少于200人次。
(六)已建立規范的培訓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風險管理等制度,機構設置合理,部門職能和教職工崗位職責明確,組織管理體系健全。
(七)自愿接受市中小企業服務局的監督管理,遵守相關規定開展培訓工作。
二、項目申報要求
(一)“星耀鵬城”培訓計劃第三期項目,包括短期專項培訓項目、長期研修班項目、海外研修班項目,各類項目的培訓方向、培訓對象、有關課程要求等詳見申報指引(附件1-3)。
(二)每家申報單位申報長期研修班、海外研修班等2個類別的項目數量不超過2個,每個培訓方向限報1個項目。
三、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企業家培育工程“星耀鵬城”培訓計劃(第三期)項目申請書(模板見附件4)。
(二)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三)符合遴選原則第二條四個情形之一的佐證材料。
(四)上年度12月份的社保清單(有社保章)。
(五)企業家及高級管理人員培訓課程項目研發團隊專職工作人員、課程研發帶頭人或核心成員、師資情況有關材料。
(六)辦公場所證明材料(房產證、租賃合同復印件等)。
(七)組織管理體系,培訓制度、財務制度、資產管理、風險管理等制度,機構設置、部門職能、教職工崗位職責等相關文件。
(八)培訓業績情況及典型案例。
(九)申報項目實施方案。每一個項目編制一個實施方案。
(十)承辦單位承諾書。
四、申報受理時間及申報方式
(一)申報受理時間: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5日18:00。
(二)申報方式:請將申報材料電子檔發送至郵箱wangpeng@zxqyj.sz.gov.cn。
我局將對申報材料電子檔進行形式審查,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將予以退回修改(僅給予一次退回修改機會),退回后請于3個工作日內重新提交。形式審查通過后,請將完整申報材料電子檔編輯整理為一個文檔,蓋章掃描后發送至我局指定郵箱。無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五、遴選流程
(一)公開發布通知,遴選承辦單位,征集培訓項目;
(二)各申報單位自愿申報;
(三)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形式預審,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評審,開展綜合評議;
(四)擬下達培訓項目計劃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審議;
(五)公示培訓項目計劃,公示期7天;
(六)下達培訓計劃。
六、聯系方式
王女士,82975903。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企業家培育工程“星耀鵬城”培訓計劃(第三期)短期專項培訓項目申報指引
2.深圳市企業家培育工程“星耀鵬城”培訓計劃(第三期)長期研修班項目申報指引
3.深圳市企業家培育工程“星耀鵬城”培訓計劃(第三期)海外研修班項目申報指引
4.深圳市企業家培育工程“星耀鵬城”培訓計劃(第三期)項目申請書(模板)
5.項目遴選規模計劃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2025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