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點工業企業擴產增效獎勵項目操作規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鼓勵本市工業企業加大在深投資、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生產效率,進一步促進本市工業經濟持續發展,根據《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8號)、《市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深經貿信息綜合字〔2016〕149號),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本規程適用于本市重點工業企業擴產增效獎勵的申報、獎勵以及監督管理活動。
第三條重點工業企業擴產增效獎勵項目實行自愿申報、政府審定、社會公示、績效評價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獎勵對象和獎勵標準
第四條申請重點企業擴產增效獎勵的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诒臼校ê钌翘貏e合作區)依法注冊的工業企業法人以及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可視作法人單位的本市(含深圳特別合作區)工業企業。
?。ǘ┥陥竽甑纳弦荒甓葹樯钲谑泄I百強企業或申報年的上一年度的工業總產值5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工業企業(含5億元,數據以上報統計局的單家企業年報數據為準)。
?。ㄈ┥陥竽甑纳弦荒甓裙I增加值增速達10%以上(含10%,數據以統計部門核算的年報工業增加值增速為準)。
?。ㄋ模┪催`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相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第五條對符合本規程第四條規定的企業,按照上一年度年報新增工業增加值增量的3%予以獎勵。其中工業百強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上一年度工業總產值10億元(含10億元)以上的非百強工業企業,獎勵的最高額度為300萬元;上一年度工業總產值5億元以上(含5億元)、10億元(不含10億元)以下的企業,獎勵的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第三章申請和獎勵程序
第六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項目實施細則和本規程發布申請指南,明確申報時間、申報材料、辦理流程等事項。申報單位應當按照申報指南要求,通過指定的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并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書面申請書。
第七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受理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初審。對形式初審合格的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移交市統計局進行復審,由市統計局確定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名單并測算初步的獎勵金額。
第八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市統計局的復審結果,擬定獎勵方案,并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書面提出,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調查,并出具調查結論。
經調查情況屬實的,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重新審定,并將調查結果告知異議人。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獎勵項目納入項目庫管理,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下達獎勵計劃。項目單位按要求辦理請款手續后安排資金撥付。
第四章績效管理
第九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部門預算編制階段編報資金績效目標,績效目標作為專項資金預算執行、項目運行跟蹤監控和績效評價的依據。
第十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當加強對獎勵項目資金的跟蹤監控和后期管理,發現與原定績效目標發生偏離,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專項資金使用安全。
第十一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需開展績效自評,并不定期會同市統計局對擴產增效政策和資金使用的整體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政策調整和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企業應如實申報,并自覺接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部門的監督檢查,企業在申報過程中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獎勵資金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追回全部資金。3年內不受理其資助申請,并將相關失信信息向社會公示,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三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本規程,在資金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予獎勵:
?。ㄒ唬┥陥髥挝辉谑泄I和信息化局存在逾期項目未驗收或者項目驗收單位逾期驗收完成后未滿一年。
?。ǘ┥陥髥挝淮饲霸谑泄I和信息化局存在項目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且自驗收不合格通知書印發之日起不滿三年。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規程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規程自2019年7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