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的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持續開展“減證便民”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改善稅收營商環境,根據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要求,稅務總局結合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著眼于“為民服務解難題”,繼此前兩批取消35項稅務證明事項后,再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同時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6號)和本批取消的證明事項所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一并清理。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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